五、民国地主不好当(北方篇)(2 / 2)

加入书签

而且,在这些苛捐杂税之外,军阀们还喜欢向地主们以各种名义大肆摊派勒索,时常能让人倾家荡产。

例如在民国初年,陕西省便一边推行剪辫令,一边大肆摊派“光复款”。于是,乡绅们便领着村民围攻政府,号称“复辫豁款”(我要继续留辫子,所以不交钱了)。前清一众遗老遗少闻之,皆以为“人思圣清”!

所以,在民国时代的华北和山东地区,尽管许多县里的地主豪绅,把实际地租已经收到了七成以上,还在荒年乘人之危,落井下石,利用高利贷来盘剥农民,把佃农们逼得只能把谷糠麸子当做主食,到了灾荒年月就要出门逃荒,乃至于到东北去“闯关东”。但是在军阀们的横征暴敛和土匪的肆意横行之下,除了极少数最顶级的大地主之外,大多数中小地主的日子还是过得很糟糕。

根据1930年的一份乡村调查显示,如果没有工商业之类的额外收入,只靠地里刨食,也没有办法逃避捐税的话。那么地主的家里最起码要有200亩以上的好地,才能顿顿都吃白面馍馍,逢年过节吃一顿肉。

而在这个标准线之下的地主和富农,自家种的小麦就算磨成了白面,也不敢多吃,要拿出去卖钱缴税,以及换一些火柴、食盐、布匹之类的必需品,只留下棒子面、高粱面之类的粗粮来给自己果腹。

只有在每一年的初夏季节收了麦子之后,这些人家才能吃几顿白面做的面条,在他们看来,这已算是一种了不起的奢侈了,能够吃白面一直吃到八月的人家,已经极其稀少,更不用说吃上一年了。

至于更穷的贫农,每天能喝上两碗掺着树叶的番薯稀饭就算老天开眼了。

我们现代的农村常常摆设宴席,虽然菜肴不甚精美,但也是鸡鸭鱼肉一应俱全,还有香烟和好酒供应。而民国年代的华北地区,根据冯玉祥将军的回忆录描写,乡村里遇有喜庆丧祭之事,待客的席面却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