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娃迎亲篇第一章回盪的噩梦4(2 / 2)

加入书签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17条,当偽造文书或考试舞弊之情况发生,视情况轻重者,最多可以判一支大过、为校劳动服务一周,以及留校察看四周。」

明明是隔壁页的东西,莱夏硬要将那一页放在雾刃的正前方。

「根据校规第39条,校内禁止公然场合打架、闹事与言论指控,尤其是不实指控,若经查准将由校方亲自出面处理,严重者可以退学论。」

雾刃再次指了未末的签字,强调这张纸的一分一文都具有绝对的价值,结果莱夏死不服输地说: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16条,勒索、威胁或与黑道纠纷的学生,校方将不会出面,而是交由学生会或风纪委员会投票表决,最严重可以直接移送法办。」

校规的地理位置越来越近,使得莱夏的举止越来越多馀。

「根据校规第54条,在校人人平等,无论是学生或老师,只要没有涉及妨碍,均享有言论自由、人身自由,当妨碍他人或以权力压人之行为出现,违者将被剥夺现有职权或职责;无职权者则停学一周。」

「神——无——雾——刃——!根据校规第71条,校内全力提倡男女平等主义,若有不良风纪、妨碍性自主权或造成他人对性的认知误解,将处以口头警告,屡犯者则会记两支警告至一支小过不等处分。」

这女人的计较程度简直到了丧心病狂,疯狂猛翻学生手册,直到出现第71条为止。

「根据校规第69条,本校注重道德、人伦与知识的教育,请勿以公权力或上课时段,向学生或教师宣传政治、宗教或神学,特别是学生会选举的近期,将自身的承诺或政见以含蓄的方式发表,视情况可以永远褫夺其参选的机会。」

学生会选举好像是下个月吧?雾刃若有似无地从抽屉抽出那张莱夏自製的选举海报。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