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4)(2 / 2)
到了吃晚饭,他左手一个沈天赐,右手一个小阿福,两人你一句我一句,竟是让他和孟连生没说上一句话。
沈天赐是个会来事的,想着自家小堂弟在土司府白吃白住三个多月,特意从自流井带了半车好茶好酒并一箱子精盐当做手信。
这些东西对沈家来说,不是稀奇玩意儿,但在西康绝对称得上珍品,桑吉顿珠父子对这个盐商的礼节很满意。
只不过,他们一来,也就也意味着沈玉桐要离开了。
顿珠当初是不大将沈玉桐看在眼里的,但与他打过马球之后,就对他刮目相看,那次打猎更是他及时叫来救援,才让自己顺利取了达瓦的首级,除掉他们领地的一个心腹大患。
自此之后,沈玉桐和孟连生一样,都成了他的好友,土司府的贵客。
贵客要离开,自然要好好践行。
这晚,顿珠亲自安排了一场篝火宴,拿出珍藏好酒,杀鸡宰羊,纵情唱歌喝酒跳锅庄。
沈天赐见到小堂弟毫发无损,本就心情激动,被土司府的热情一感染,拽着沈玉桐和阿福程达,玩得一脸红光,不亦乐乎,也不管是不是为老不尊。
而在这一片兴致高昂中,只有孟连生无声无息退到廊檐下坐着,一个人默默看着院子中的热闹喧嚣。
当然,他看的只有一个人。
朝夕相处三个多月,每天睁眼就是这个人,但对他来说,依旧是看不够的。以至于想到明日就要与对方分开,哪怕这种分开只是暂时,心中依然是心焦火燎般地不舍。
人就是这样,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
往常在上海,常常一个月也见不上一回,日子还是照常过,这回朝夕相处三个多月,再叫他去过没有沈玉桐的日子,他是一点都不愿意的。
就好像从未吃过肉的人,终于叫他尝到了一点肉的美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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