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八、喜欢(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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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那年天神祭过后,程易和没等到宿桑半句话,倒等来一位会巴着他哭的人鱼。

「宿桑,你哄哄小鱼。」一个下午已经用掉三包卫生纸,程易和对安慰向鱼这件事快举双手投降:「又有人在说她的脸。新来的,欠骂。」

「你别再看书了。宿桑,小鱼只比你小一岁,你说点话??」

宿桑被唸得烦,他将书轻放,抬眸:「她的脸怎么了?」

「我觉得很好看。」他只看了向鱼一眼,就復又翻开书页:「别哭红眼的话,会更好看。」

程易和原先以为这事会就这样落幕,却没想到,隔天就有几个人连滚带爬的来和向鱼道歉。他问宿桑做了什么,这人也只轻描淡写的说:「我提醒他们下次天神祭时间而已。」

宿桑本身不爱交际,不爱,并不代表不擅长。

那双珀瞳,有看入人灵魂深处的魄力。任何人只要感到弱点被人掌握,都会感到畏惧。

如果只能用一字形容宿桑,那程易和会说,他就是个谜。程易和有时会怀疑自己是被下蛊了,才会喜欢陪宿桑当鬼,喜欢和他一起看书,喜欢用九死一生的天神祭证明,他有资格待在他身边。

他真的好喜欢这个他摸不透的人。

场景数度切换,程易和了解这儿的换场规则后,也想起了那个雨夜。

他永远记得宿桑那时的神情。那死死盯着自己起泡破皮、混杂泥水血脓的手,却看不出一点情绪的眼神。愧疚、罪恶、后悔都显得多馀,他低头站在猫尸前,平静而抽离。

雨水自小宿桑的下頷滑落,他侧过头,视线看向宿桑和程易和站的地方。

「是我犹豫了。我目睹你杀猫,却没有问你为什么杀猫。」再见当年场景,程易和说:「我天真的以为,就算不理解你的想法,但只要我和你住在同个地方,做着相同的事,那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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