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pter12爱情需要论(2 / 2)
不是这样的吧!虽然我的经验不多,但喜欢一个人不应该这么肤浅。
「我是没谈过太多恋爱啦,但每次失恋,我都很难过啊!不是单纯的需要吧。」我不想要认同这样的观点。
「这就是关键,每个人的需要满足期长短不一样。有人可以沉浸在新恋情的喜悦里三个月,有人只有三个礼拜。在需要满足期里,因为你太开心了,所以暂时没有新的需要產生,你会忽略对方的缺点,牺牲自己的时间、空间甚至金钱只为了讨好你的新欢。但你没想到的是,对方的需要满足期可能只有三个礼拜,对方开始需要更体贴、更高、更强壮、更持久的男人。对你的新鲜感一旦消失,就完全没兴趣了。就像我的海报、你的玩具一样,还没拆封就丢到角落。」
「才不是这样的吧,很多人还是恩爱一辈子,就算对彼此有些不满,也因为彼此相爱而好好的长长久久在一起。」我继续轻微的争辩着。
爱思给我的感觉就在这十几分鐘里有了大幅的翻转。就像金恩博士、西蒙波娃般,甘地这些看得见未来的伟人,为了扭转世人的谬误与歧视,而大声疾呼着。神采奕奕的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大战这个世界。
「这是第二阶段,叫做爱情期。在一般的状况下,刚在一起两个人其中之一的需要满足期到了临界点时,就会提出分手。而还停留在满足期中的另一方就会感到巨大的痛苦,就是你所谓的失恋。其实这个阶段哪有什么恋不恋的问题,其实是正在玩的玩具突然不见了,坏掉了或者被抢走了,所感受的痛苦罢了。如果运气好,两个人的需要满足期时间点差不多,就会和平分手,各自去找寻自己新的需要。所以说,由于每个人的需要满足期的时间都不一样,有人已经厌倦了,而另一个却还在新玩具的喜悦当中,所以有人痛苦有人无奈。而你说的那种就是当需要满足期已经到了,对方已经不是因为可以满足你的需要而被喜欢,而是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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