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彼其之子(2 / 2)
秦徵今天怎么呆呆的?
“你想不起来正好。”郑桑满心满意地说,转头去看那些染好晾起来的缎子,月白的指甲从桑绿色的丝绸上划过,拈起上面的灰尘,然后轻轻弹开,口里不自觉哼起调子。
好耳熟,秦徵听过,是她唱过的那首。
“山有扶苏,隰有荷华。不见子都,乃见狂且。”
此时此刻,一如彼时彼刻,同样的歌,同样的人,秦徵仍然觉得好听。
“你知道这首歌的意思吗?”秦徵问她。
郑桑疑惑地看向秦徵,反应过来他说的是她唱的曲儿,轻笑,“你真当我不读书啊。”
只是在公子衍面前显得她愚笨,但谁在公子衍面前不相形见绌呢。
少女行于山之阿,扶苏树下,荷花潭边,想要遇到子都那样的美男子,最后却遇到狂放的少年。
不曾遇到的时,都幻想过未来钟情之人是如何的样子,遇到了,方知根本都是想多了。
未来之所以是未来,就是没人知道是怎样的。那么多不经意,不小心,铸成了唯一属于自己的未来。
不小心听到她和潇潇说话,不小心看到她的脚。
连喜欢,也是不小心的。
他喜欢她唱山歌的样子、看篝火的样子、伸手揽风的样子。
娇蛮利己是她,真挚坚毅也是她,每一面都是鲜活的。
“郑桑,”秦徵想到她的种种,不自觉浮起笑,“你说得没错。”
“什么啊?”突然转换的话题,让郑桑摸不着头脑。
他回答,以一种相当随意的语气,好像在陈述天气吃食,实际是剖了心来:
“我是喜欢你。”
扪心自问给出的回应。他是喜欢她的,说不清从什么时候开始,又是具体哪一点,所以他从来不晓得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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