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十八、木马屠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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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中尉结束与梅姐的会谈之后,某方面他也同意,问题出现在内部的可能性不高,因为营区毕竟是封闭的团体生活,若任何一方有违纪犯法的情事,其实是很难不被发现。并且军中的『军风纪维护实施规定』中有明确的『廉政伦理须知』,里头对于不当行为,诸如赠与、收受、应酬、请託、关说等,都将遭受军法,甚至是刑法的惩罚。在此考量下,李中尉先搁置『採购组』洩密的可能性。

但是心中还是不免有些疑惑,那天意外前所发生的一连串事情:「为什么就偏偏是那天,刚好在下班前被要求留下?」、「而那批小混混又怎么知道在午夜前,在营区外可以堵到我?」、「导致最后的撞车,是意外?还是特意安排的?」

他回想起来,就在出事前几天,『行政组』有过来向『资电组』投诉,说是『电脑系统技术服务』的外包厂商向他们说,单位内的网路遭到入侵,并且行政组直接指名,说是我们资电组的疏忽,是我们放任把有毒的木马程式放进来,导致整个电脑系统的不稳。

为了查明整个事情的经过,李中尉拜访了行政组。按照行政组的说法,那日接到『电脑系统技术服务』的厂商来电,说是他们在与单位内的网路互联时,查觉到我们这边有问题,需要过来检查一下。之后的检查,厂商跟行政组说了这个『毒木马』的事情,这也就是最近行政组与资电组不合的开端。

当日李中尉自己因公外出,其实并不太清楚整个所谓的『维修』的过程,于是想试着调阅当日监控录影系统来了解状况。同时因为自己也负责内部的资讯系统,有时候也需要连络这些『电脑系统技术服务』厂商,因此这些维修人员多半还是有些认识的。

李中尉进到监控录影的机房中,找到录影系统中的『回放』功能,并且找到维修当日的录影档案,一般民间的监控录影资料大概只保留一到两个月的资料,但军中的条件比较严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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