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7(2 / 2)

加入书签

如果他们自己去运营谈判,小门小户,估计也拿不到好条款,赚的更少,就算是赚的多点,投入的精力和各种成本分摊下来,还不如统一交给国兰,省心省事。

在这样的情况下,截止到2005年末,国兰名下代理的歌曲版权超过3000首,而且大多都是有点名气的火歌。

全权运营彩铃业务的“签约歌手”有100多位,一二线以上的有两位数。

此外还有华纳、阿尔法、正大等音乐唱片公司,达成战略同盟,与国兰在彩铃相关利益上同进同退。

毫不夸张的,彩铃市场的音乐版权,国兰一家差不多垄断了一半以上,是当之无愧的彩铃霸主。

三大运营商看曹轩脸色,那远远谈不上,但在彩铃业务上,也绝不敢无视国兰的存在。

原时空,音乐公司只能从运营商手里喝点剩汤汤,顶多啃啃骨头,现在有国兰带着,好歹能抢几口肉吃。

在这样的情况下,国兰自然收益匪浅。

仅2005年,国兰在彩铃方面的纯利润就高达43亿人民币。

记住,这是与运营商、平台以及唱片公司/歌手分完红,结清成本,再除去税务后的纯利润啊。

虽然比不上《传奇》和《魔兽世界》,但也是极为了不得的金矿了。

而这,还远远不到彩铃时代的巅峰。

原时空,移动在2005年的彩铃总收入是34亿,2006年则是67亿,将近翻了一倍。

而2007年,移动仅第四季度的彩铃收入就是3261亿,等到了2009年移动的全年彩铃业务已经达到了15413亿。

照这么发展下去,,曹轩觉得这彩铃这座金矿也未必不如《传奇》和《魔兽世界》。

当然了,等彩铃真正发挥威力,牵扯利益太多,国兰恐怕要吐出一部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