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第53(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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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毓笑得眉眼弯弯:“好的。”

梁元收回目光,找了一个木箱当桌子,用墨条在砚台上慢慢磨出墨汁。

金毓站在一旁学着他磨墨的样子动了动手,心里嘀咕,写毛笔字可真讲究,梁元的手指好长,根根骨节分明,手背上有些许疤痕,却一点都不影响美观。

再看看她的双手,手指也很长,但却细得很,没有梁元的好看,好在最近吃好了,长了点肉,比刚开始的鸡爪子好看了些。

等梁元准备好了,金毓就开始说种植方法,讲得简单易懂,怕说得太快,梁元的速度跟不上,她说的时候语速放慢了很多。梁元边听边写,她说到哪他就写到哪,速度不仅很快,字也写得好看,一点都不潦草,规规整整的。

金毓冲他竖起大拇指,夸了句:“你写的字真好看,比我二表哥写的还好看。”

不愧是读过书又当过大将军的顶端人才。

梁元听了金毓的夸奖,嘴角不断上扬,再上扬。

总共写了五大张纸,才把种植方法全写完。

等墨干了,金毓小心翼翼的把纸折叠好,放入两个破旧的小布袋里,在上面写了歪歪扭扭的“锦囊”两个字,摆在种子的旁边。

把笔墨纸砚收回空间,金毓拍了拍手:“搞定。”

她转身看着梁元:“走了,我们去放水。”

两人很快离开粮仓,出了高府,按照白日闫松所指引的路,走了半个时辰,他们来到了一条河边,撒了点灵泉水在河里,两人又去找水井,把有水的水井都洒了灵泉水,这才回了府衙。

找了个隐蔽的位置翻墙进去后,金毓二人先去找了府衙里的水井,洒了灵泉水,盖上井盖,这才回了住处。

此时已近卯时(早上五点左右),因为天冷夜长,天还未亮,城中的百姓们都还未起来,四周极为安静,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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