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手机逃荒我被重生糙汉娇养了第38(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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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金母等人累极了还没醒,她不忍吵醒他们,去把火烧起来。

梁元方便回来,见她在生火,便走过来帮忙。

没多久金母等人也醒了,随意收拾一番就开始做早餐,用过早餐后就开始赶路。

快到晌午的时候,金毓等人来到了一条宽道上,路的右侧方百米外有一个小村庄,村里各家都在收割水稻,田里都是人,稻浪翻滚,蚂蚱四处乱跳。

因气候不同,这个地方一年只种一季水稻,都是在深秋收获。

金毓等人下了马车,看着不远处那村子里的热闹景象,心底感慨万千。

“前几日经过小田村的时候,那里的水稻也快收割了,这会儿来到了这里,就看到了这等大丰收的场景。”金母羡慕的看着那些村民,真想过去跟他们一起干活。

曼人要提前打过来了

一只蚂蚱跳到了金毓的脚上,金毓伸手去抓它,它动都不动,任由金毓抓。

“好家伙,连蚂蚱都喜欢小毓。”金兰看着金毓手中的蚂蚱:“这种青绿色的蚂蚱是可以吃的,没有毒。”

以前百姓们并不会吃蚂蚱,可有一年发生了蝗灾,把庄稼都嚯嚯了,百姓们没有吃的,饿急了抓就蝗虫来吃,然后就发现,蝗虫有很多种,群居的都是有毒的,只有少部分散居的蝗虫没毒。

于是,大家便把没毒的蝗虫模样给记了下来,来年的时候,又抓蝗虫吃着,吃着吃着就习惯了,还觉得很香,毕竟蚂蚱再小也是肉啊!

“我们抓蚂蚱吃吧!”金母道:“沿路抓,不去别人家田里。”

蚂蚱在谁家地里就是谁家的,他们是不能抓的,但路边的蚂蚱就能抓。

金毓点点头:“抓来烤着吃,还可以再向村民们买点蔬菜鸡蛋。”

这个朝代的庄稼虽然不如现代的丰收,但胜在没有打农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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