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节(2 / 2)
郭桥说:“五万,八万多的费用,我抹掉零头,你负担五万,剩下的我们自己负担。吴老板如果同意这个要求,我们就把这事了结了。你知道,我爸这次一摔,以后就不能干重活了,基本上等于丧失了劳动能力,损失的远不止这几万块钱。”
姓吴的家人也出来了,开始七嘴八舌说起这个事,都觉得自己很冤,请人干活,让人赚钱,最后还落得这个下场。一个二十多岁的女的说:“我爸爸又没请你爸爸来做事,是别人叫来的,你应该去叫那个人赔钱。还有,你们怎么不去找房子的主人赔钱,那不是在给他家干活,应该他负责任。”
曹骏冷淡地说:“叫郭桥父亲去干活的人,他并没有从中获取任何利益,所以他没有责任,假如他叫来一个人,吴老板付了他额外的费用,这个事,他也该承担责任。至于为什么不去找屋主,是因为屋主将整个建房的工程都承包给了吴老板,屋主也就不必承担任何责任。冤有头债有主,我们搞法律的,都是有据可循,只找直接责任人,不牵连无辜。去法院,也是一样的判法。”
这些话,从身为“律师”的曹骏嘴里说出来,要比郭桥说出来有力得多。
吴老板双手捧住脑袋:“五万块,一分也没得少了?”
郭桥摇头:“没有了。如果你不愿意,那就上法院打官司吧。就算是三七开的责任,吴老板你也得赔偿我们五万六千多块。”
吴老板将家里人叫到后面商量去了。
杨志军小声地问郭桥:“你同学真的是学法律的?”
郭桥笑了一声:“他懂这个。”曹骏自己作为企业法人,对劳动合同法绝对是有一定了解和研究的,所以才说起来头头是道。
曹骏小声地说:“他要是不愿意给钱,到时候就打官司,我给你们请律师。”
郭桥笑了一下。
过了大概有一二十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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