迢迢有礼 第22节(1 / 2)
第30章
迢迢有礼
正人君子
反方的立论并没有太多推陈出新的部分, 和正方以道德和良知作为判断标准的观点不同,他们对这道辩题的判断标准在于何者更能推动社会向好发展。随后分别论述了偶像买单从义务来源上的无法证成,搬出“义务自负”等等法律上的概念, 认为粉丝的过错行为天然应该由粉丝个人承担。
反方的这部分稿子出来后, 场面就显得有点奇妙,两方对垒,桌子前写着“法学院”的队伍在大谈道德, 而桌前写着“国际关系学院”的队伍正在侃侃而谈法律。
除此之外,反方也有意识在道德层面进行阐述, 但这部分在立论稿中只是一句带过,认为粉丝和偶像之间只是一种松散的社会联结,一个粉丝可以有无数墙头,脱粉转黑、脱粉回踩事件也是家常便饭,因此偶像在道德层面同样不具有买单的义务。
而反方四辩在质询中提到的“买单有害”,也在一辩稿中也进行了初步的论证, 认为偶像为粉丝买单会造成责任的转移, 不利于粉丝责任自负意识的培养。其次, 如果偶像无条件无底线地为粉丝买单, 就会有路人和黑粉都加入网络暴力的狂欢,打着某一偶像的旗号肆无忌惮地作恶。
之后又谈到现今靠着粉丝打投出道的偶像话语权极低, 粉丝往往不会任凭偶像摆布。比如某明星开演唱会三令五申不要带应援棒, 粉丝仍然会想各种办法躲避安检偷偷带入;时不时还会有粉丝团建冲工作室的评论区, 带大字报细数工作室的种种罪状, 甚至会替艺人撕掉他们不喜欢的资源。
再比如某明星曾出面说自己不需要应援,粉丝却只会认为这是舆论在打压自己的偶像,逼迫他说出违心的话语,并由此产生逆反心理, 荒谬地认为“哥哥身边只剩下我了”,于是网络暴力在偶像出面买单后不但没有结束,反而愈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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