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37)(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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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笔沾着白玉蜗牛的口水,写在兽皮上。

墨迹漆黑,清楚可辨。

等墨迹干了,罗罹尝试擦了擦,怎么也擦不掉。

是他要的效果,如果不是因为兽皮稀少,用掉一张少一张,其实用兽皮写字也是不错的,看上去很符合这个时代的特色。

但罗罹一个人用兽皮写字也就罢了,消耗不了多少,但他的这些学生现在学会的字越来越多了,等更多的人使用兽皮写字,那消耗就实在太可观了,到时候兽皮怕是供不应求。

这笔无论是手感还是写字时候的触感都十分不错。

罗罹开始让通灵古族的学生,天天拿着个陶器罐子,诱导他们的凶兽吐口水。

别说,一个个的小陶罐还真收集到了一大堆墨水。

笔,罗罹也抽空做了一些。

鲑鱼现在都开始练习新笔的使用了,给他同学写信都是用的新笔。

唯一不好的就是,每次都得战战兢兢的,生怕墨水滴落到了毛衣上,应该是很难洗掉的。

罗罹为此还专门做了笔筒,不写的时候将笔放在笔筒里面,避免不小心滚到了身上。

鲑鱼的房间,现在多了一个写字桌,是罗罹专门给他做的,就放在窗子旁边,光线好。

小小的人儿,撑在窗子下的写字桌,身体坐得端端正正的练字,看上去真的像一个学生了。

鲑鱼每次练字,都会引来好多人围观。

恩,估计他们感觉这样的孩子,前所未见罢。

还有好多人羡慕,鲑鱼现在看上去真的特别不一样,罗罹说先祖们就是这样学习的,罗罹说,等他们的住处修好了之后,他们也能像鲑鱼一样,每天沐浴着阳光,在窗台下练字。

那样的场景实在太美了,白天拿着石枪出门狩猎,晚上回到家安静的写写字,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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