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节(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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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两块的还没有腿毛的大土豪温向华,我都爱他们。我爱自己笔下的每个人物。

自己亲手写崩的感觉一点都不好受,甚至让我觉得脸红。

机油告诉我,一定要日更三千,但是我却忘了,日更三千的基础,是有足够的激情和热爱

,不要让读者失望,更不要让自己失望。

我其实很难过。你们别讨厌温向华,讨厌我吧qaq,因为都是这个蠢作者的错,才让他蠢死

掉了!

我会记得对自己负责,请相信我比任何人都看重他们。

昨天大半夜在床上睡不着,想了想还是把这大段话打出来了。:3」

第54章 我是番外君

我叫李轩,网名李瓜瓜。是李轩不是李车干,老实说,每次听见别人叫我李车干的时候,我都想把那个人吊起来lj一百遍,,……但是,我李轩是个有节操有三观还格外正直的四有青年,所以一百遍什么的只能在梦里面想想了。

目前,我是一枚七点的编辑。赚的是卖白菜的钱,操的卖白粉的心。手下的作者,越往上越难调戏,也不知道是翅膀硬了还是翅膀硬了还是丁丁硬了……最后那个是怎么回事,总感觉说这种话不符合我的人设啊——特别是一个叫南京的,去年刚签了白金作者,今年又开始作死。

我的周围有一堆志同道合的好基友,我们共同组建了七点小编辑部,可惜总编不是抖,是抖s。每次看见他的时候,大家都觉得冬天需要大把大把暖气,夏天再也不用空调。

嗯……虽然我一直不知道,周围的人为什么那么怕他。

抖s名字叫赵菁华,听说父亲的名字叫赵北大,不少人都把他名字叫赵清华,可是中间那个明明读“精”不读“清”,这反应了我们编辑部普遍智商低下,七点前途十分堪忧[蜡烛]。我以前本来只希望它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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