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伎 第1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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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籍女子则是断奶之后就由各州县抚养,生活在各地‘女司’兴建的排屋中。养育到十八岁就可以为庶□□了,只不过这里面没有婚姻嫁娶,而是‘赁妻’。师红妃只听说宋朝常见租来的小妾,那种情形或许还有些许‘自愿’,而在周朝,却是必须要遵守的制度!

一经租出就是两年,两年时间足够双方都健康的男女生下孩子并哺乳到断奶了(若是第二年才生下孩子,则可多续租一年)。

之所以有十八岁才开始‘赁妻’,且生下孩子之后还有最长可以到一年的哺乳期,而不是‘充分利用资源’让女子不断怀孕,倒不是主管‘女司’的官员多怜惜女子处境,而是出于‘保护财产’的目的。

说来也是讽刺,在女子地位更高的正常世界线上,女子们早婚早育、不断怀孕的危险没有引起重视,但在这个女子成为了实际上的商品,极度被物化的时间线上,倒是很多人重视这个。

在长期的观察中,医者和官员都注意到,女子早婚早育,盆骨还未长开,最容易难产而死!至于接连怀孕、哺乳期怀孕,则容易导致一大串的妇科疾病。这些妇科病很多都不致命,但无疑会缩短女子的生育期。这样透支女子未来生下来的孩子数量,结果还不如‘精心’计划后生育的数量。

相比起杀鸡取卵,显然还是细水长流更好!

甚至为了保住女子生命,这个世界线上的妇科发展的尤其好!虽然没有突破古代医学的天花板,但杀死许多古代女性的产后风等疾病,在此时都有了很高的治愈率。

而贱籍,则是指从事声色行业的女子一般是没有生育能力的良籍女子和犯了事的贵籍、良籍女子才会上贱籍。后来第一批贱籍女子之后,又有了她们生下的女儿,这些女子一起组成了贱籍女子这个群体,她们被规定只许从事声色行业。

为了维持稳定,朝廷将保证‘良籍’女子的比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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