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漫画里风靡万千的我[快穿]_187(1 / 2)
哥哥阿侬看出了妹妹的想法,但他也赞同倪筝不要去,没别的,倪筝的肤色跟当地人截然不同,过于引人注目,再加上那张俊俏的脸蛋,他担心会被哪个路过的贵族看上抓回家当性奴。
可是这个人似乎不明白会发生什么,怎么会有这么天真的人呢,他对这个国度的文化并不了解,他也完全不知道,只要跟奴隶混在一起,身上等同于被打上了“奴隶”的标签,而奴隶的下场一般是互相通婚,或者成为贵族和平民家的私奴。
阿侬他想把自己的妹妹许配给倪筝,这样他们家收留倪筝完全说得过去,倪筝哪怕一辈子不干活,吃他们的喝他们的也没事。
这本地文化什么的,倪筝当然不知道了!他是来旅游的,莫名其妙就穿了。
他很快就为自己的无知付出了苦头,奴隶是赤脚不穿鞋的,鞋子这种东西只有有钱的商人或者贵族平民才能穿得起,他才踏出门,走了几步,就被路上的石子扎破了脚。
阿侬抬起他的脚,发现这人脚底板竟然流血了,他心头一凛:连这脚都这么白皙,轻轻一刮就流血,常年赤脚走路的奴隶平民不可能拥有这样娇嫩没有茧子的脚,眼前这人肯定出身富贵,再加上他明显吃不惯他们家里粗糙的食物,种种迹象表面,说倪筝是哪国流落民间的王子,阿侬他都相信。
他不知道,倪筝心里苦,一个肩不能扛手不能提的现代柔弱废柴,穿越这种河流文明古国真的太惨了,哪怕是穿漫画,好歹也让他享享福好吗?
“阿筝你还去吗?”阿侬问,他撕了自己身上的布,把这双脚裹上。
“去、去吧。”倪筝很没底气道,阿侬家没有鞋子,倪筝不可能一辈子不出门,今天不出门,他改天也是要出门的。
见他坚持,阿侬只好带他去工地,不出他所料,倪筝虽然蹒跚着走路,但他精致美貌和那过于白净的肤色吸引了工地上无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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