枕下手枪(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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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头次见她,的确不是在程家的那顿晚宴上,是更早些的时候——早到她都不记得的时候。他因为优异的成绩征得了去香港大学交流六个月的机会,在那里,他见过她几面,背影也好,侧影也好,都是普通女学生的模样。他看见她和几个女生或是在花坛边朗诵莎士比亚的悲喜剧,或是在食堂吃饭碰见她周围三四个男学生跟她一起讨论什么新兴课题。那时他还是军校的留学生,与他们人文社科的院系分得开,因而也见不得几面,但他都记得她的样子,更记得自己当时的心情。他从香港回到上海,毕业,进入76号,在日本人那里当几年间谍,暗中杀了不少日本赤佬和汉奸。白旗红太阳降下来后,他又按着叔叔周平的安排进了军统,又是几年,他已混为军统屈指可数的风云人物。那些高管都暗中惊讶,这样一个青涩稚嫩的毛头小伙,怎么敢做出比他父亲当年更为卓越的成就来。说到底,不过是一个“狠”字。他嘴角含笑,心里却是不安的,直到那一天,他与叔叔婶婶一同前往程家拜会,这才再次见到她。此时的她站在他面前,模样相比学生时代已是更为清晰明了了。

她还是带着学生时代的风格,丝毫未变。浅蓝的短身褂,一袭白裙飘然。她款款向他走来,仿若水仙含苞,依旧囊中羞涩。她在桌前落座,裙摆被撩起又放下,是白的酥软的荷花花瓣开在椅子上,浮动片刻,又柔软地垂落下来,正垂在他的心上。她不多言语,只是浅笑、微笑、轻笑、哑然无声地笑。他不敢细看她的眉梢嘴角,一杯杯酒下肚,只觉得心胃都是火辣辣地烧,辣出他的几滴眼泪,他好像还从来没有这样醉过,一定是因为她入了酒。

他们自那次宴会后只约见了五次面,就定下婚事。他才二十三,她也不过差两年二十出头,结婚本是不必着急的。只是那晚回去的路上婶婶在车里戳他,看出来,你喜欢漱玉的心,方才席间你再不好意思跟人家搭腔的。婶婶没有过多打趣,就此止住了。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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