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联姻目的是让狼人族最强的战士被操到怀孕产卵(2 / 2)
能明白恋爱归恋爱、性归性,刘一漠的血族能量问题终究是要解决的。
多一个情敌也没关系,彭阳就是什么都要,这才是精明的商人家庭出来的孩子。
婚配所工作人员很喜欢彭阳的态度,他一边念叨着“嘿,狼人学人类追求爱,结果人类血仆反而这么懂事,这世道真是稀奇”,一边拿了份登记表给彭阳。
“先代小王子签个字,”他说。
狼人眼尖地看出那份表格上写着自己与胞兄的名字,甚至还有二人幼年时写下的签名,立马意识到——那是婚配契约中一系列合同的开头第一份!
所有狼人族子嗣都要签的配种契约!
狼人急了。
有金枝王坐镇的血族,所有的契约都必须遵守,一旦契约成立就不可后悔,这是所有血族及其眷族的常识!
高大的狼人以极快的速度冲了过来,他的影子甚至还留在原地一般,爪子却已经碰到了彭阳的手臂,闪着极危险的凶光。
除了刘一漠之外的所有人都猜到狼人会用强,他无法摧毁契约,但是毁掉彭阳的手臂、阻止他签名是做得到的。
这当然也在彭阳的猜测范围内。
因为有心理准备,血仆化后还经历了许多训练的彭阳敏捷地往后躲,手却没有离开契约,一旁的工作人员伸手护着彭阳,而一直静静伫立的孟飞舟不知什么时候拔出了刀,横差在彭阳与狼人之间,与婚配所工作人员形成了两人护持的架势。
然后,狼人的爪子以所有人都看不见的速度,刺向了彭阳的双臂。
在那一瞬间婚配所工作人员才意识到:啊,这个看似鲁莽的狼人,是他们的王子啊。
因为是王子,所以足够强。
因为是王子,所以懂得礼仪与隐忍,此前没有用强。
做了二手准备的孟飞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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