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1【君主集权宪法】(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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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争属于人的斗争,别扯什么文官集团、商人集团,大明有很多绅商出身的官员,站在东林党的对立面。

关于投票决议,赵瀚只规定立法时可以投票,文官集团是很难达成共识的,也犯不着为了几条法律而形成党争。若文官真的达成共识,胡乱修订法律,那么只有两种可能:第一,朝堂出现了权臣;第二,官商勾结已经腐蚀中枢。

明末的首辅无法做主,连内阁决议都要

投票,那才是会刺激党争出现。这纯粹是张居正给君臣留下阴影,继任者矫枉过正,害怕权臣再次出现,内阁改为投票制而一团糟。

赵瀚规定下的内阁首辅,权力大概跟弘治、正德两朝差不多。

而地方官府,也可以制定地方法规,必须符合和。在地方几套班子达成一致之后,还要上报中央获得批准。

此外,还有对军队的规定。

皇帝是大同军的最高领袖,军队不可以干政。但是,武将在卸任指挥官之后,可以调任兵部做武官,甚至可以进内阁做阁臣——不可做首辅和次辅。

英国的君主立宪制,是议会制君主立宪,议会是国家的最高立法机关和权力机关。

德国的君主立宪制,是二元制君主立宪,君主为国家元首,拥有实权,可任命内阁官员,对议会的立法有否决权。

赵瀚设立宪法,有些类似德意志,但没有议会的存在。

因为二元制君主立宪,是皇帝与权贵阶级的妥协产物,而赵瀚根本就不需要妥协。二元制君主立宪,其妥协的结果是什么?是议会在立法时,根本不顾平民死活,法律全都有利于权贵和资产阶级。

赵瀚这部就是个四不像,他真正的目的,是将自己的意志,以宪法形式确定下来。

比如,华夏民族概念,囊括汉族和其他民族,通通都是华夏子民。又比如格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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