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剧情)带回城堡花园偶遇未婚夫并不修罗场的修罗场(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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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辞了国王以后,他们两个便在一边大眼瞪着小眼,不知道说些什么话题。程希摸了摸脑子,询问道:“这几日花园的花开的很好,我带你去看吧。”

卢森咬了咬下唇思考了一会儿,他作为任务者,需要做的事情是跟随npc的脚步,可是这个该死的设定让他从巫医杰西卡处获得的魔药,并不是所谓的失去嗓音和每一步都走在刀尖上,而是变成了失去嗓音,只要走的步数越多,他的体内就会燃起欲望之火,即发情。到了一个临界点上,他可能会放荡地控制不住自己。他犹豫地看了两眼并不知道的程希,迟疑地点了点头。

幸好花园的距离并不远,不过走了三分钟就到了,天气有些热,太阳晒在脸上火辣辣的疼。太阳一晒,两个人都知道现在行为的傻气了。互看一眼,连忙跑到边上的亭子里。骚痒的感觉已经从穴中生出,卢森感觉前面黏糊糊的,后面也黏糊糊的,好在太阳足够大,能够遮掩住他因为欲望而红彤彤的一张脸。

亭中不巧,也有别人。正是楼记。所谓狭路相逢便是如此。程希看着楼记,心中莫名浮现出些许尴尬之意。他将卢森护在身后,对楼记道:“你怎么在这里?”这种渣男语录他说的非常流畅,以至于他内心都生出几分惊疑。他不应该这么做的,正常而言,是他喜欢卢森,并不是两情相悦,也不是偷情。此刻应当坦坦荡荡地客套,而不是狼狈地说出这句话。

但是楼记并没有恼怒,他的目光好奇地钻到了程希的身后,停留在了卢森身上,他惊艳道:“他是谁?他好可爱?”

“卢森。”程希回答道,他感觉自己的珍宝受到觊觎,心中有些醋意,但是出于礼貌,他还是回答了这个问题,并且毫不掩饰地表达出了自己的占有欲:“我取的,是不是很符合他的性格?”

“的确很符合。”楼记点头道,他伸出手想要和卢森握手,满脸的笑意:“我叫楼记,我觉得我们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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