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3节(1 / 2)
“这个简单。”萧朗拨通了电话,说,“去档案室翻一翻,有确凿的作案日期,找起来也就简单了。”
被萧朗说了,在北安市公安局档案室里,萧朗和凌漠很就在那一排排档案柜的间,找到了一卷名为《19970712北安市北山区晋茜被绑架案》的卷宗。卷宗里有一份详细的案件调查报告、十余份询问笔录、二十余张现场照片以及相应的法律书,看完这么多材料,凌漠在脑海里,勾勒出了当时的画面。
晋茜,事发时二十七岁,北安市居民,父母去世得较早,没有兄弟姐妹。1994年,和南安市居民孔伟胜结婚,并随即移居至南安市。1997年3月,晋茜和孔伟胜感情破裂而离婚,晋茜独自一人带着刚满两岁的儿子孔华回到了北安市,住回了晋茜父母留下来的老宅。
1997年7月12日,星期六,午。晋茜的一名邻居在午睡期间,突然听见楼下有一阵喧哗之声,于是起身看热闹。在这个破旧的小区门口,晋茜正哭喊着,和一个男人争抢那只有两岁的男孩。晋茜撕心裂肺地哭喊、呼救,旁边有很多围观群众,但无一人上前阻止。不是这些围观群众冷漠,而是那个男人声称自己是晋茜的前夫孔伟胜,自己对孩子有抚养的权利,现在是来讨回自己的这项权利的。这种家庭矛盾,其他人确实不好插手。
可是只有这一个邻居知道,晋茜哭喊着说不认识这个男人,是真的。因为她以前去晋茜家的时候,看到过一家三口的照片,照片里的男人并不是眼前这个抢孩子的男人。
于是,邻居毫不犹豫地报了警。
北安市比南安市小得多,人口也少得多,像是绑架这种重大刑事案件更是极为稀少。所以,北安市公安局在接到报警后,仅用了五分钟,就来了十几辆警车,将劫持了晋茜母子二人的男子团团围在防洪坝的一侧。
男人虽然劫持了母子二人,但是似乎并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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