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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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环金融街,国际金融中心一期。

叶世文在电梯内照镜整理衫领,又拨了拨头发,“傻强,你觉得我剪这个发型,有没有比谢霆锋靓仔?”

他的胜负欲已接近离谱那种程度。

全因程真随口一句,“谢霆锋好有型”。叶世文听了不满,她便添油加醋——港式摇滚,电到她晕,弹吉他的手势好chok,恨不得邀请他在自己身上奏乐。

叶世文快叁十岁人了,现在报班学吉他?好丢脸。

“有。”徐智强手捧沉重贺礼,语气无奈,“文哥,你从来没怀疑过自己的美色,你是不是被程……”

他顿了顿,“阿……”

又顿了顿,“真……唉!她比我还小四岁,叫姐我真的叫不出口!我到底要怎么称呼她?”

电梯门打开。

叶世文大步迈出,“当然叫阿嫂,你还想叫什么?”

“上次你又说——”徐智强立即闭嘴。

十七楼走廊内,两排花篮缀红底金字贺语,溢美之词远胜娇艳的花,一句比一句气势磅礴,仿佛在贺玉皇大帝宫殿乔迁。礼花刚刚爆完,铺一地金银蓝红长长短短的彩屑,无明火无烟雾,比炮仗环保。

回到十年前,屠振邦必定要在祠堂门口拿竹竿吊高99响“大富大贵”,不烧到半村人耳鸣,绝不罢休。

社团大佬,也会与时俱进。

“契爷,秦叔,元哥。”叶世文逐个打招呼,又见熟人,“陈姐也来了。”

双开玻璃门内,陈姐一身粉衫,也凑个喜庆彩头。使唤完两个年轻同事搬走切开的乳猪烧肉,她收拾着不能在高级写字楼焚化的纸宝,抬眼一看,是叶世文,立即露出笑容。

“文哥仔,一大早就迟到,下午要回祠堂上香,记得准时。”

屠振邦对传统文化可谓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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