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七十五章人尽其才(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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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许多人选择不婚,同性恋盛行,这并不只是男子,女子之间同样如此。

在古时中国还有一个全国性的恶习,那就是“杀婴”和“溺婴”,尤其是女婴!这种恶习一般能得到社会的容忍,因此尽管有官府的禁止,但在实际上,溺婴习俗在中国各地长期存在。

究其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首先是重男轻女的思想严重,不愿养育女婴;二是怕多子分家;三是人丁税苛重,不堪承受;其四害怕厚嫁破产;第五则是古代医疗设备以及技术落后,不能确定孕妇所怀胎儿是否畸形或智障,生出来之后发现不对便将之溺亡。

溺杀婴儿尤其女婴的后果便是男女比例失调,更多的贫苦百姓无法娶妻。

以上种种陋习恶习以及不良风气,如果不加以严厉禁止,要想提高人口数字恐怕只能是李元利一厢情愿。

好在李元利了解了这些情况以后,便让吏户刑三部联合出台了相应的政策法令,对于溺婴者严厉惩处并追究当地官员的责任,同时奖励生育,新添人口无论男女,均可连续三年减免所耕作田土的一成税赋。

另外对于没有继承权的庶子,李元利也给了他们几条出路,其一就是成年之后可以向官府申请,由官府在规定的地方分配给远超“一丁十亩”的土地,并且官府发给耕牛,助其成家,当然不可能在本地分田,这是李元利为日后扩张埋下的伏笔。

其二可以参军入伍,以军功博取出身。在大兴军之中可没有嫡庶之分,看的是本领和胆色,大家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

其三可以向官府申请“行商许可证”,不过这也要家有余财的才行。

至于读书入仕,这对于绝大多数人来说还是不太现实。若真有那本事,哪怕是庶子,必然也能得到家中大人的关爱。

户部还出台了一条法令,那就是男子二十、女子十八之后还未婚配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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