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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答应他的那天晚上,他牵着我去了我家附近最大的大排档,说是要给这个重大的日子排面,不是拉不是握也不是拽,是牵。我时至如今还记得手心里面温度慢慢使血液热腾起来的感觉,他趁着旁桌闹哄哄地猜拳吻了我额头,然后靠在我耳边很轻很轻地说,“上帝的磨盘转得很慢,却磨得很细。十几岁就遇见了心动,是我三生有幸。”
后来我才明白年少时不能遇见太惊艳的人,不然会念念不忘。
是我要提前步入老年生活了吗,那也太提前了,我这么早就开始回忆度日了吗。
我准备往床上挤,他腾了腾位置,把刚刚睡皱了的地方重新抚平。
“你看过毛姆的书吗?”
我不知道为什么随口一问,可能是我刚刚想起闵凤星曾经说过的月亮与六便士里的句子,可能是这个男孩子给我的气质和毛姆太过于相像,我自己也不得而知。
涂宁突然一怔,眼神都亮了起来,“我喜欢他,喜欢的过分,以至于我在写作的时候总有种我是毛姆的错觉。他说作家更关心的是人性,而不是判断人性,可是如果我连人性是非都判断不出来,我要怎么对人性进行细致入微地描写。这本身就是矛盾的啊。”
这就是涉世未深的小毛头说的空话啊,慢慢他会知道,人性本来也是矛盾的,复杂得难以捉摸,复杂得无法轻易以是非判断,慢慢他会懂毛姆当初的下笔不是毫无意义。
闵凤星口里的硬气的小作家我想我知道是谁了。
午夜梦回,我大汗淋漓地醒来却不知道是做了什么可怕的梦。
让我瞬间清醒的倒不是梦里残留的什么东西,而是这具奇怪的蠕动的,还热活着的身体。
涂宁的手紧紧揽住我的腰身,脚掌蹭着我的脚趾。
要知道我和闵凤星也没有这么如胶似漆!
我想扯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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