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不想做主角的读者不是好厨子(2 / 2)
穿越这种事情其实也就那样。我躺在床上看小说,一不小心就被手机砸到了脸。我确信区区手机是不会砸穿我的厚脸皮的,可等我再睁开眼,就已经到了这里。
到了这里也就算了,我他妈落在树梢上。又逢暴雨,幸好没雷,不然我多半会被雷劈死。等到本废柴费劲千辛万苦爬下树,已经被淋成落汤鸡了。又碰巧看到一个没人的帐篷,想也没想就直接钻进去了,这一下就引来了主角。
当然,当时的我什么都不知道,只是想找个不会被雷劈到的地方躲雨,结果全身湿透发起高烧,再醒过来就是主角贴在我身边和我睡在一起。
一开始我以为自己只是穿越了,但主角那头红发在我身边散开,我才隐隐约约意识到可能是穿书。作者描绘主角的颜值总是不吝惜笔墨:“他火焰般的卷发鲜红而富有光泽,说明他是一位卓越的驭火师。”
这里就不得不提到一点,作者在文中设定了一个非常简单粗暴的分辨异能者的办法,就是看发色:红色为火系、蓝色为水系……诸如此类。幸亏我看的是txt文包,要是买的正版,准能看到问作者为什么如此热爱杀马特的评论。
现在主角是红发,说明他已经杀死了第一个出场的异能者,就叫他路人甲吧,名字我也确实忘了。路人甲是在露营地的流浪汉,曾经向主角讨过食物。主角高中才刚毕业,也没像后期那样见识过太多人性的肮脏,自然是大方地给了。
淋过异能雨的流浪汉获得了火系异能,对独自出门旅游的主角心生歹念。主角为了自保,抄起离他最近的武器——平底锅——把流浪汉的后脑勺拍瘪了。从伤口流出大量的鲜血,主角第一次杀人,跌坐在地上动弹不得,手指触碰到了血迹。与此同时,血迹迅速消失,连带尸体也变得干瘪。
他把尸体丢进树林。那个难熬的夜晚,就算主角日后功成名就,还是时常出现在他的梦魇中。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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