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 十一 十二(2 / 2)
从这个角度来说,谭谅或许算的上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他身上的气质其实是很干净的,尽管他毕业好几年了,经过了这么多是是非非,但仍然很像一个初出茅庐的大学生,性格腼腆,不怎么爱说话,不像那些当红的小鲜肉一样什么能火学什么,他不会跳舞,不会玩梗,不会演戏,可一说起音乐就如数家珍,一写起歌就陷入了一个痴迷的状态。
他有了感觉,就会随时随地开始写歌。他有时会随随便便在本子上撕一页纸,拿一支笔,很随意地盘腿坐在主卧的床上开始写歌,午后温暖的阳光洒在他身上,他周身被黄色的光晕包裹住了,他咬着笔头,轻轻皱着眉头,白色的居家t恤在他瘦削的身上显得有些过大了,领口露出了形状漂亮的锁骨,但他自己浑然不觉。
我情不自禁在心里感慨一句:真的很有少年感。
那个场景其实特别温馨美好,像是天使误打误撞闯入人间,但是谭谅给人一种很脆弱的美感,好像这种美好随时都有可能消失不见。
付远书走过去,把可怜的笔头从他牙尖解救出来,“别咬了,不干净。”然后又顺手把他的领子往上拉了拉。
谭谅微微回过神来,轻皱的眉头松开,勾起一个很好看的笑,然后凑上前去抓着付远书的衣襟,轻轻吻了一下付远书的侧脸。
每到周末的时候,我父母都会提前回家,邀请谭谅和付远书来我家吃饭,谭谅一开始还特别拘谨来着,后来来的次数多了,就慢慢的熟了。谭谅很喜欢我母亲做的菜,每次来我家吃饭都会比平常吃的多一点。
我父母周六周日也会去新房子那里忙碌,有时候还会去外地找材料或者买东西,所以我周六周日干脆也呆在隔壁。
不过经过付远书的补习,我唯一偏科的物理也迅速提升了上来,我其他科成绩都算不错,初二上半学期的期末考到了全市前一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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