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民族”的建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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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时候的民族主义仍然较多正面功能。正如欧洲的民主曾得助于民族国家,亚非拉后起的民族国家则首先促进了国际民主,对老一代帝国列强形成了四面八方的遏制和打击,也促成了新兴国家的现代体制建设。联合国不论强弱大小,一国一票,就是这种国际民主的体现。

不过,细心一点的人不难察觉,此时的民族,有些不再是欧洲那种严格意义下的民族了。比如“泛非洲主义”、“泛阿拉伯主义”、“泛拉丁美洲主义”等等,只是诉诸文化或者地缘的根据,悄悄模糊了血缘种族的面目,给民族注入了新的含义,实际上是一种泛民族或者类民族主义。“拉丁美洲”是一个民族吗?不是,它只是一个地域。民族主义与地域主义已经混为一谈。孙中山先生把西方民族理论拿过来,照葫芦画瓢,粗粗勾勒了汉藏满蒙回的“五族共和”,其实是绘制了一张让后人争议不休的草图,夸张或忽略了辽阔中土上的一些群体差别。因此,后来从“五族”到“七族”,至十多族,二十多族,到五十多族……单子越拉越长了。中国到底有多少民族?构成民族的要件到底有哪些?这些问题并不容易得到解答,也让人疑惑。直至二十世纪五十年代,原来在“汉族”名下的很多群体,以苗族、壮族、侗族、瑶族等名义再次得到区分,带来了民族目录又一次爆炸式的增扩,直到近乎失控时才由政府和学界紧急刹车。

划分民族并不是一项中国人所熟悉的工作,对于中国人来说是一次迟到的补课。历史上的中国,其实是一个民族意识相对淡薄的国家。中国人那时候也谈“族类”,但准确地说,欧洲人以血缘划族,可谓之“种族”;中国古人以文化分族,不妨谓之“文族”。两者涵义并不一致。中国人以前只论“夏”与“夷”,都是意义模糊和很有弹性的文化概念。国学大师章太炎先生在《中华民国解》里说过:夏可以为夷,夷可以为夏,“专以礼教为标准,而无有亲疏之别”。中国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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