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7章 偏义还是对义(2 / 2)
复词可以对义,单词也可以对义。笔者较为赞同钱钟书先生对单词对义的态度。他指出汉字中某些一字多义同时合用的现象,如“乱”兼训“治”,“废”兼训“置”等等,皆为“汉字字义中蕴含的辩证法”。在这里,钱先生终于不像一个刻板的护法律师了,更像一个万法皆备于我的思想勇将和革命党徒。
黑格尔鄙薄汉语不宜思辨,夸示德语能冥契妙道,举“奥伏赫变”一词为例,分训“灭绝”与“保存”两义。后来歌德、席勒等人用这个词,或是用来强调事物的变易和转换,或是用来强调矛盾的超越和融贯,均深谙德意志辩证之道,用得妥帖,没有辱没这个词的精髓。钱先生举示这一例子后,嘲笑黑格尔不懂汉语,妄自尊大,称汉语中这类语言奇珍也十分富有,叹中德遥隔,“东西海之名理同者如南北海之牛马风”,“不得不为承学之士惜之”。如《墨子·经》中就说过:“已:成,亡。”此为单词对义的范例。成与亡二义相违相仇,同寓于“已”。若指做衣,“已”便是成;若指治病,“已”便是亡。
其实无论成亡,都是一件事情过程的终结,本可齐观。任务完成之时,也就是任务除却之时。目标达成之地,也就是目标消逝之地。《红楼梦》中有“好了歌”,宣示好就是了,了就是好,盛与衰邻,成以亡随,这几乎是对“已”字最人生化的反训和分释。如果再加诘究,可发现这些对义的单词,多是动词,多是对事物运行过程的抽象描述。过程就是过程,故合以一词;目的殊别,故分以对义。以一词纳对义,也许便是彰过程而隐目的、重过程而轻目的的心智流露,深义在焉。现代汉语中常用的“干”字,大概是动词中最为抽象化的一个。若用于“干事业”,义为成就;若用于“干掉那人”,义为消灭,凡此等等。洞明之人还明白:干掉了某人,也可能“成就”了某人的名节;干成了一番事业,也可能便“消灭”了对这项事业的迷恋以及追求快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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