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荒郊(1 / 2)
西海诺曼王国的土地上有一个临海的小镇,其名为酒镇。酒镇是过往商船的停靠点,主要经营渔业和酒业,它同诺曼王国的首都隔了一座山的距离。因山高路远兼有数不清的才狼虎豹,所以诺曼王国对该镇的管理不是很严,甚至可以说一年到头才会有一位官员到酒镇进行人口统计。
因为酒镇里的男nv老少几乎都懂酿酒这门手艺,所以每个人家里头都放着几个数十斤重的大酒缸。风一吹,酒香就四处飘散。你若仔细去闻,便能发现这酒的奇妙之处——它的香久久不散。
据当地人说,这酒香是仰赖了临近山头的一gu清泉。这清泉是超乎寻常的澄澈,饮入口中沁人心脾,沾上肌肤会有一种舒爽的感觉。若是没了这清泉,那他们的酒就与别处没什么区别了。
因为酒的制作需要用到山泉水,所以做酒的玛莎每日都会带着自己不到九岁的儿子上山打水。这一大一小提着两个木桶,一步一步地往山上走着。sh润的泥土地上留下了他们的脚印。
前头快步走着的男孩子发se瞳se十分罕见,是鲜血般的赤红,放在人群中都是令人瞩目的存在,走在这满山翠绿之中更是显眼。走了将近两公里山路的他在这山间游荡丝毫不显疲惫,拿着个和他差不多大小的木桶一蹦一跳地四处游玩,红se的发丝随着他的动作乱晃,木桶也被他乱甩一通。
“这孩子还真是……连路都不好好走。”孩子的母亲玛莎在背后看着他,一脸担忧,见他实在是活泼过头了心里头便紧张起来,赶忙上前阻止:“香克斯好好走路!前几天这里下了几场雨,现在地面滑,你这样蹦蹦跳跳一会儿就摔了。你再这样我下次就不带你上山来了。”
玛莎拉着他的手不让他四处乱跑。sh滑的山路危险重重,荒郊野岭更是有数不清的豺狼虎豹。玛莎既担心香克斯这孩子一不小心就滚下山,又担心这孩子跑到她看不见的地方被狼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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