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奴仆(2 / 2)
奴婢就是贱籍,地位类似于奴隶,是主人的私有财产,可以被随意处置。
史学家一般认为是奴隶制残余和封建等级制度结合的产物。
但在文学界和法学界,提高奴婢地位的思想一直在酝酿着。读书人开始鄙视提倡善待奴婢,朝廷也鼓励富户释放奴婢,三令五申不得杀奴。
总体来说,奴仆的地位比之前的朝代要高了许多。
发卖自家奴仆的人家也少了许多,一般都是遣散,这样还能落个释放奴仆的好名声。
当然了,一些拥有特殊才能的除外。
比如年轻漂亮的女奴,比如拥有一技之长的匠人。这些值钱的还是会被转手卖掉。
按理说包大林一家算不上特殊奴仆,属于被遣散的行列。可那家人欠了赌债着急筹钱,连这种普通的也一起卖了。
奴仆每一次被转手就相当于是过一次鬼门关,因为你不知道买家是什么人,买回去又要干什么工作。
尤其是对拖家带口的人而言,那更是人间惨剧。不同的奴仆不同的价格,女仆、男仆,年老的、年轻的、年幼的……一般都会分开卖。
或者买家和挑牲口一样过来挑选,挑中谁就买谁,根本就不管别人是否有家人有孩子。
包大林就属于拖家带口的那种,听说自己家被发卖,他犹如被五雷轰顶万念俱灰,差点没有当场死过去。
就在他绝望的时候,救世主出现了,把他全家打包买走。
新主家不但富还贵,为人也非常仁善。甚至还给他的孙子取了一个正儿八经的名字:包维宁。
更让他没想到的是,新主人还特许他的孙子进书院读书。
当时他就发下毒誓,愿为岳家世代赴汤蹈火,如有违背天打五雷轰不得好死。
嗯,赴汤蹈火这个词是他偶尔听原来的主家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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