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9、奥步最吃香(上)(2 / 2)
我说:「局长主动前来协助办案,我们是受害者,受宠若惊之余,自当全力配合。只是阳巨岩并非命案现场,一袋不明物能证明什麽?局长劳师动众进行搜查,势必引发议论。要是找到杜悠悠众口之物,自然最好,就怕万一,扰民断财,我们怎办?」
「扰民断财,这帽子可大咧。我依法办案,你敢阻挡?」
「阻挠办案?局长真爱说笑。我们正当营业,青石湖是私人产物,不受保障吗?」
「我就是要保护你们,免去歹徒暗中作手脚才要彻底搜查。这里属於公共场所,人潮众多,万一被歹徒安置炸弹,你意图阻止,要等造成伤害,关门歇业吃官司?」
全世界都知道,警察不需要口才好,但必须有张利嘴,具备威吓哄骗等功能,以便从嫌犯口中套出案情。江同佑既是局长,光凭嘴上功夫足以将我吃死死。何况,他还有强而有力的靠山。现在是文明的社会,受全民供养的公仆,无论是执行正当的职务,或别有居心的任务,总不忘义正辞严说:「一切依法办理。」我不懂法律,却很清楚,江同佑代表公权力,公权力又张开法律的保护伞。吊诡的是,法律怎麽来的?
很现实的讲,极少数的人所制订给全民的一套生存的游戏。
最初,孙先生雄才大略,三民主义的理想世界,强调人人平等。
事实上呢?
阿婆生子,真拼咧!
别的不提,单论全国各公家机构,经由特殊关系而获得「看茶呷报纸」捧铁饭碗的人,总共有多少人?十万?百万?千万就中发票啦,真是他妈的公平。如果你没搭上顺风车,担心眼睛变荔枝,最好紧去撞壁,省得招惹忧郁症得花医药费。众所周知,随着社会变迁,修法是必须。於是一年复一年,一票又一票有钱有势的人掌握修改法条的权力,改来改去。该快的可以慢慢来、不想让外界知道的,关起门迅速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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