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头被按进喷泉里强吻(微h)(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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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高估自己了。如果说路德维格的吻,是一件有头有脸的艺术品,可以做情人临摹的范本;白隽的吻,纯粹是爱的发泄,孩子气,少年冲动,成人的欲望,都被囊括于其中,所有他错过的通通补了回来,而我也被他拖了进去。

走到今日,我的心早该坚硬如铁,刀戳不透,水泼不进,可强奸犯的一个吻,就叫我目眩神迷,嗅到了年少时青葱的空气,都是清新的,连阳光都是雨后天青色。

“我真的喜欢你……对不起,我爱你。”白隽的眼里溢出了泪,捉着我的手贴上他心口,一颗温驯的心活生生跳动着。

我不能理解他对我的执念,又好像能理解。像十年

前我爱凌歌那样,越是得不到,越是爱的深,好像全世界就只剩那一个人。

爱一个得不到的人,爱到最后往往成了爱自己,爱自己的痛苦,心疼自己的孱弱,因为那个人,自己缩成了世界角落里小小的一个,低到不能更低,又强到不能更强,成了瞎眼的疯子。

我太明白这些了,因为我于失败一道上极其富有经验。

“太晚了,白隽,我被你伤害过,很疼,我已经害怕了。”我难得温柔,软和了眉目与口气,轻轻抚慰他:“很快就会好了,只要远离我,你就能忘记我,一切都会过去的。”

白隽满脸痛苦,像经受着自焚的痛,快要裂成亿万碎片,喉咙里发出野兽哭泣的低吼声:“我三十岁了,活了那么多年,才知道白活了,没有你,活着有什么劲儿!”

他的泪落到我手面上,很烫,我好像被震撼到了,又好像死水一潭,无知无觉。我该怎么对待白隽?我脑子里一团浆糊。

好在警员来疏散人群,让我们抓紧滚出景点,这一天我都过得不甚舒爽,穿着湿漉漉的长衫进机场,好心的空姐让我换上一套普通男装,白衬衫黑长裤,我穿着这身在牛津大学完成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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