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高炮放平军事法庭?不存在的!(2 / 2)
如果早知道从无到有设计制造一款全新口径规格的弹药,动辄需要数年,自己就该早点开始布局这事儿——之前自己没布局,主要是怕泄密。
因为新弹药的研发生产肯定会涉及到很多人,经年累月的研发,一旦把项目信息泄露出去,敌人就有可能警觉。从而意识到‘坦克’这个项目在德玛尼亚军工体系,对于未来坦克初战的效果产生影响。
所以,鲁路修在己方坦克差不多研发完之后,才开始认认真真投入反坦克武器,反制半年后可能会出现的敌人坦克。
着手落实之后,他才知道弹药研发周期原来这么长。
不过好在,从此以后,就不需要考虑坦克项目的保密问题了。13.2毫米的重机枪都立项了,干脆一鼓作气再多搞点技术储备,把20毫米机炮也弄出来。
于是,鲁路修就趁热打铁和dwm公司的人又商量了一下,但他们对这个项目不感兴趣,而且主动指点鲁路修另请高明,让他找克虏伯的人搞定。
dwm公司在炮弹领域没什么技术积累,更别说造炮本身。而且炮弹相比于枪弹,一个最大的特征就是规格不容易统一。
7.92毫米口径的子弹,都是57毫米长度的。但105毫米口径的炮弹,长度却可能有很多种,加农炮榴弹炮滑膛炮用的炮弹都不一样长,发射药包也都不一样。
既然没那么高的标准化要求,找克虏伯再下个单立个项,单开一条新的小口径火炮产线,也不算费事。
谈妥大口径机枪立项后的次日,鲁路修就单独了找了克虏伯留在布拉格的技术负责人,也就是之前帮坦克项目定制57毫米16倍径短管炮的那位工程师,跟他了解一下研发20毫米机炮的难度。
对方听了之后,只是稍微想了一想,就表示这个事情难度不算很大,但关键是条约和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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