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11章国企问题(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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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规定了,‘包死基数,确保上交,超收多留,歉收自补’的承包经营原则,对大企业实行‘承包’对下企业实行租赁,当年全国九成五的国企都完成了承包制改革,并且在管理权上还成立了‘国有资产管理局’,将管理权从政务部门中完全剥离。

中央觉得,这样总行了吧,毕竟在农业上都成功了,然而当时的政府完全没有意识到,工业企业管理与农业管理是完全不同的,企业讲的效率、是创新、是利润、是完全独立的管理机制和决策权,而农业管理虽讲‘科学种植’,但各方面都是完全不相同的。

承包经营仅仅持续了几年就宣告失败了,其主要原因便是国家、企业、职工之间的权责利关系未理顺。

国有企业的利润理论上为全民所有,现在将其一部分给了承包制,这本质上就是在损失全民利润,同时国家又在难持原有的利润分配机制(国家基数固定,多余的归于承包人),国家的利润看似是保证了,但是工人的利益却没有考虑到。

原有的国有工人,他们在企业一干就是一辈子,拥有免费分房、医疗、退休等―系列福利,然而承包之后,承包人才不会管这些,国有工人并不能从承包经营中直接获利,这与农业承包后,农民直接获利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工人不满意。

承包经营者的年限有规定,上缴国家的利润基数有规定,他们自己还要赚钱,因此他们开始追求短期利益,只想着在承包年限内,尽快的获利,至于企业最终结果如何,他们完全不负有责任。

成功者,并不会持续发展企业,而是继续以最快的速度捞钱;失败者,国有资产流失,国家并不能追究到其责任,留下一堆烂摊子,最后让全民来背锅,所以这场改革的结果,就是国家不仅未能让国企大发展,反而损失更大了。有利润的归了承包者,失败了全民来承担。

历经两次改革,采用了所有能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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