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合合作便不妨合作合眼缘的甲方与乙(1 / 2)
☆、适合合作便不妨合作:合眼缘的甲方与乙方
田魅从来都是一个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且很有行动力的人。
曾经她的目标是成为一名能赚大钱的律师,她便悬梁刺股地学、挖空心思地跑业务。
后来当发现继续那么下去,钱虽然确实赚得不少,但身体、良心乃至生命都有点撑不住,她便干净利落结束自己的律师生涯,改行去开鬼屋。
最初看上鬼屋这个项目,是因为田魅自己累积了过多的压力想要发泄。
开了鬼屋后,经过一段时间绞尽脑汁地吓人,田魅不仅感觉自己卸去了所有压力,还看到她的鬼屋有了些口碑,更意外之喜地发现赚得竟也还行。
虽然远比不上她当律师时的收入,但比起那些入不敷出的鬼屋同行来,评个“优秀”绝无问题。
倒让田魅提前做的“可能会亏本,只要亏得不太多就可以算赚”心理准备落了空。
似乎证明她在开鬼屋这一行上颇有点天赋。
那就可以将这不作为暂时的娱乐而作为长期的事业继续钻研下去了。
思考新点子、设计新场景、雇合适的员工、找合适的道具制作方……
其他对田魅都算简单,唯独道具制作这事很让田魅头疼了一阵。
以田魅的人脉,再加上她不太苛求成本,想找到有能力制作出精良道具的机构或个人不算难。
但那些做出来的道具田魅总感觉与她的想象有一些差距。
并不是哪儿不够精细或不够恐怖,而就是……
反正缺点她想要的感觉。
那些制作者对田魅的不满意习以为常:
“嘿,甲方。”
每一个制作方都这么说,导致田魅自己都忍不住怀疑起她是不是真的太甲方思维了,才永远下意识想给乙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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