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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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店没有新鲜肉,只有腊肉、咸肉卖,谢稷抢到半斤腊肉,又在豆腐店买了块豆腐。

然后去红旗商店,给李戈和慕慕各买了一把牙刷,一双棉袜。

其实,慕慕的牙刷刚换过,袜子也不缺,夫妻俩就怕小家伙觉得家里多了一个李戈,他被忽略了。

买了东西,刚要走,谢稷想到妻子昨晚说的,今天是孙经业的生日,想想他也挺不容易的,昨天在洞里做记录,钢笔掏出来漏水成那样,还舍不得丢。

走到文具柜台前,谢稷花3元,买了支金星703。

提着东西回去,刚走到家属区路口,便瞅见了背着只化肥袋子,一身晨露的孙经业,和跟在他身后蹦蹦跳跳的明琪。

谢稷走近,朝袋子上扫视了眼:“弄野菜去了?”

“嗯,瞅见棵槐花树,摘了些槐花,等会儿分你一半,蒸菜团子、包饺子、下面条吃。”

谢稷颔首,掏出钢笔递给他:“昨天孙老说,今天是你的生日。”

说完,谢稷拎着篮子走了。

孙经业呆呆地看着手里的钢笔,有点……小感动。

明琪跑过来,好奇道:“小叔,谢叔叔给了你什么?”

孙经业递给他看。

“哇,新钢笔!”明琪伸手接过,颇有些爱不释手。

他五年级已经用到钢笔了。为了省钱,爷爷给他和哥哥买的是塑料杆铱金笔,五毛钱一支,属于最便宜的那种。

优点是结实、便宜。

缺点则多了,漏墨水、染手,笔尖没用多久就劈了、弯了,笔帽松、容易丢,写起字来,还经常在作业本上吐一坨墨。

明琪把玩着钢笔,到了楼上,才依依不舍地还给小叔。

孙经业把钢笔插在蓝色工作服的上衣口袋里,解开袋子,往竹篮里倒槐花,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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