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8章(2 / 2)
一月七号,林萝放学回家,再次见到了广播电台的刘组长,双方寒暄过后,刘组长说起了再次拜访的理由。
“是这样,《黎明》的长篇演播节目效果非常好,这几天台里连续收到绿岛广播、辽省广播、黑省广播和豫省广播几个地方台的电话,都是要求转播长篇播播节目的。当初咱们的合同有规定,地方台播讲需要给您付版权使用费,不知道林同志对价钱有什么要求?”
闻言,林萝心里偷着乐了一阵儿,大ip培养起来的好处这不就出来了!这叫什么?睡后收入啊,躺床上睡觉啥也不干就能赚钱。
假模假样思考了片刻,林萝道,“这样,我也不多要,一家电台一百块钱,算是授权他们播出,不过合同还是要签的,只能他们电台自己使用,私自给其他电台使用是要追究法律责任的。”
“是,是。”刘组长呵呵笑了两声,试图帮着讲价,“林萝同志,这年头电台没什么创收渠道,都是靠财政吃饭的,一百块是不是有点儿多......”
林萝知道如今还没有广告这个创收大户,不过她道,“刘组长,一百块可不多了,您当时不是还付了五百块的使用费?如今他们只需要付五分之一的价钱,就能播《黎明》,比杂志转载费用还低。”
见林萝坚持,刘组长不好再说什么。哎,小同志什么都好,就是有些爱钱。
送走刘组长,林萝陆续收到七百块钱汇款以及各种合同,都是地方电台向林萝支付的版权使用费和使用合同,林萝看过后没发现问题,大方地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考试结束前,这样的汇款和合同又收到了近二十六份,给林萝带来了将近一千八百块钱的收入。收入减少的原因,是后期有一些县广播电台、国营工厂广播电台等专门打来电话诉苦,称电台资金有限,观众对《黎明》又十分喜爱,对节目的呼声很高,希望林萝能够在费用上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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