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节(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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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家风

左光斗(1575-1625),字共之,又字遗直,号浮邱,又号苍屿,南直隶桐城县东乡(今枞阳县横埠镇)人,万历三十五年(1607年)三甲第九十一名进士。左光斗出现在明季官场,只有十八年。

官场十八年,左光斗默默无闻的时间长达十二年。左光斗初授内阁中书舍人,官从七品。中书舍人只有副处级,不仅职级很低,也谈不上权力。明代的中书舍人隶属内阁中书科,干的是公文起草之类事务,内阁的“通知”要写,皇帝的圣旨也写。但是,公文中的意见都是“领导”的,中书舍人的职责就是把它们变成文字,不能写错别字,不能把“领导”的意思弄错、弄反。

万历四十一年(1613年),左光斗擢御史台候命。这一候,就是六年。直到万历四十七年(1619年),左光斗才正式担任浙江左道监察御史。天启三年(1623年),左光斗升授大理寺左寺,又晋大理寺少卿。天启四年(1624年),左光斗升都察院左佥都御史。左光斗官场上的最后六年,始终都在执法、执纪的岗位上。

正是在这种位子上,左光斗呈现出官场“角斗士”的风格。泰昌元年(1620年),明光宗暴毙,左光斗将光宗的宠妃、天启帝的养母李选侍骂得狗血喷头。内宫多事,人人自危,唯有左光斗等少数官员敢于出头。左光斗这种官场风格,像是职业风格,更重要的还是源于“家风”。

左光斗的曾祖父叫左麟,清史馆总纂马其昶《桐城耆旧传》中,载有左麟一则故事:明初桐城县的“芦课”(即芦苇税)十分繁重,桐城“芦课”集中在左光斗的家乡东乡,普通税户根本交不起。治下百姓苦不堪言,桐城县官也心知肚明,但也没有太好的办法,因为税赋是朝廷核定的,县邑本级无权减免,核定的税赋必须依册征缴。与其得罪上司,不如得罪百姓,桐城县令为保证税银的足额上解,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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