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节(1 / 2)
这样的审判对于传教士们简直就是一种折磨。作为首犯的汤若望,此时已是七十三岁高龄,加之不久前身患重病,“他的肢体麻痹瘫痪,甚至口舌结塞,而右手不能运用”,完全成了一个半残废之人。在审判中,他只能依靠他的学生南怀仁为他抗辩。南怀仁出生于比利时贝当城,十八岁时受洗加入天主教,精通天文、数学。三十四岁来到中国,先是在西安传教,后被汤若望召至北京,供职于钦天监。他是汤若望之后最著名的传教士和天算学家。康熙二十一年(1682年),他受到朝廷重用,官至钦天监监正,累加工部侍郎,是传教士中任职最高的官员。不过,当时他只是一名普通的传教士。由于他并非朝廷命官,因此在审判中,他与利类思、安文思和许保禄被系上九条锁链。这九条锁链三条系颈项,三条系臂腕,三条系腿足。这是重犯才上的刑具。由于南怀仁是四人中最年轻的,因此系他的锁链也最重。汤若望与李祖白等人,由于是朝廷命官,开始还受到优待,未上刑具,可等到案子转至刑部时,这种优待也取消了,就连重病在身、行动不便的汤若望也被毫不留情地系上九条锁链。
旷日持久的审判使病情不断加重的汤若望苦不堪言,但他坚持不认罪,不断为自己申辩,但他的抗辩毫无作用。因为审判过程只是一个形式,而结果早在审判开始前便已预设。据《汤若望传》说,为了赢得这场审判,杨光先和他的党羽们大肆贿赂,整个官司中花费白银四十万两,而回教徒贡献的宝珠就有十八颗之多。这种说法究竟有多少根据,不得而知。但最后的结果却是他们希望看到的。
康熙四年(1665年)三月,先后有二百余人参加的御前会议做出了最后的判决。对于历法之争,判词完全一边倒地站在了杨光先一边。最可笑的是判词中有“所摘十谬,杨光先、汤若望各言己是,历法深微,难以分别”之语,既然是“难以分别”,又如何做出判决?其实,这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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