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四篇灵枢热病(1 / 2)
第一百零四篇 灵枢·热病
偏枯,身偏不用而痛,言不变,志不乱,病在分腠之间,巨针取之,益其不足,损其有余,乃可复也。痱之为病也,身无痛者,四肢不收;智乱不甚,其言微知,可治;甚则不能言,不可治也。病先起于阳,复入于阴者,先取其阳,后取其阴,浮而取之。
热病三日,而气口静、人迎躁者,取之诸阳,五十九刺,以泻其热,而出其汗,实其阴,以补其不足者。身热甚,阴阳皆静者,勿刺也;其可刺者,急取之,不汗出则泄。所谓勿刺者,有死征也。
热病七日八日,脉口动,喘而眩者,急刺之,汗且自出,浅刺手大指间。热病七日八日,脉微小,病者溲血,口中干,一日半而死;脉代者,一日死。热病已得汗出,而脉尚躁,喘且复热,勿刺肤;喘甚者死。热病七日八日,脉不躁,躁不散,数,后三日中有汗;三日不汗,四日死。未曾汗者,勿腠刺之。
热病,先肤痛、窒鼻、充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苛轸鼻,索皮于肺;不得,索之火,火者,心也。
热病,先身涩、烦而热、烦俛、干唇口溢,取之皮,以第一针,五十九;肤胀、口干、寒汗出,索脉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热病,嗌干多饮、善惊、卧不能起,取之肤肉,以第六针,五十九;目眦青,索肉于脾;不得,索之木,木者,肝也。
热病,面青、脑痛、手足躁,取之筋间,以第四针于四逆;筋躄、目浸,索筋于肝;不得,索之金,金者,肺也。
热病,数惊,瘈瘲而狂,取之脉,以第四针,急泻有余者。癫疾、毛发去,索血于心;不得,索之水,水者,肾也。
热病,身重、骨痛、耳聋而好瞑,取之骨,以第四针,五十九。刺骨病不食、啮齿、耳青,索骨于肾;不得,索之土,土者,脾也。
热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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