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篇灵枢终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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膺俞中膺,背俞中背。肩膊虚者,取之上。

重舌,刺舌柱以铍针也。

手屈而不伸者,其病在筋;伸而不屈者,其病在骨,在骨守骨,在筋守筋。

补须一方实,深取之,稀按其痏,以极出其邪气。一方虚,浅刺之,以养其脉,疾按其痏,无使邪气得入。邪气来也紧而疾,谷气来也徐而和。脉实者深刺之,以泄其气;脉虚者,浅刺之,使精气无泻出,以养其脉,独出其邪气。刺诸痛者,其脉皆实。

从腰以上者,手太阴阳明皆主之;从腰以下者,足太阴阳明皆主之。病在上者下取之,病在下者高取之,病在头者取之足,病在腰者取之腘。病生于头者,头重;生于手者,臂重;生于足者,足重。治病者,先刺其病所从生者也。

春气在毫毛,夏气在皮肤,秋气在分肉,冬气在筋骨。刺此病者,各以其时为齐。故刺肥人者,以秋冬之齐;刺瘦人者,以春夏之齐。

病痛者,阴也,痛而以手按之不得者,阴也,深刺之。病在上者阳也,病在下者阴也。痒者,阳也,浅刺之。

病先起于阴者,先治其阴,而后治其阳;病先起于阳者,先治其阳,而后治其阴。刺热厥者,留针反为寒;刺寒厥者,留针反为热。刺热厥者,二阴一阳;刺寒厥者,二阳一阴。所谓二阴者,二刺阴也;一阳者,一刺阳也。久病者,邪气入深。刺此病者,深内而久留之,间日而复刺之,必先调其左右,去其血脉,刺道毕矣。

凡刺之法,必察其形气。形肉未脱,少气而脉又躁,躁厥者,必为缪刺之,散气可收,聚气可布。深居静处,占神往来,闭户塞牖,魂魄不散,专意一神,精气之分,毋闻人声,以收其精,必一其神,令志在针。浅而留之,微而浮之,以移其神,气至乃休。男内女外,坚拒勿出,谨守勿内,是谓得气。

凡刺之禁:新内勿刺,新刺勿内;已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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