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1 / 2)
郁明天拉住沈奉今的手,他的掌心温热异常,此时还因惊诧生出几分颤抖,你看那是刘泽吗?
刘泽?沈奉今皱眉抬眸,冷淡地打量那位长头发的瘦猴,他想起来了,跟郁明天钻桌子底下手拉手玩橡皮那位。
沈奉今移开眼,不认识。
你不认识我认识,他是我同学。我靠,他平时不说话,背地里居然是吉他手诶!
沈奉今莫名生出一丝恼怒厌烦,他抽出自己的手,背过身去看天看地看自行车,就是不看郁明天和什么什么泽。
背离大海荒漠
独自行走人间
我听到
我听到
大地的呼唤
沉默的土壤孕育生灵
荒漠也在哀悼
在哀悼
降临下它的第一场雨
是泪珠
郁明天没听过这首歌,主唱声线嘶哑,呢喃出的最后一句极具故事感,他和其他乐队成员们明显拉开了年龄层,三十多岁的样子,留了一头极有个性的长发和胡须。乐队的每一个人都有个性,刘海遮眼的刘泽、莫西干头加纹身的键盘手,鼓手还算正常,半长的卷发在头顶盘成武士头,看起来随性散漫。
他们的团队精神一般,颇有些各唱各的、各玩各的的特色,郁明天说这是艺术,沈奉今觉得自己可能没有艺术细胞。他很配合地陪同郁明天守在台下,等待演奏结束后送上掌声,不出他所料,掌声结束郁明天就喊了一声,刘泽!
刘泽吓得吉他差点飞出去,行走江湖哪能留真名在外,他眯眼去看,近视使然,他走到郁明天眼跟前了才笑着打招呼,是你呀,明天。
他又抬头,诶,这不是高二的
他想起来了,这是那天在教室门口的人,他好像不喜欢自己,刘泽离沈奉今远了点,拉住郁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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