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章(1 / 2)
高渐书自从大学毕业后自己创业,把公司开到大西北之后,就鲜少回到家乡。大西北的风沙没有将高渐书的脸变沧桑,这次相见,他仍旧英俊潇洒。高挺的眉骨和鼻梁锋利,黑发飒沓,身材高大,渲染出高渐书身上一种莫名孤独的游侠气质。
其实,林嘉鹿从高中起就有点佩服高渐书,觉得这个人完全符合他心中对“男人”二字的诠释,因此在这群人中,他也格外爱找高渐书聊天。
他们第一次见面,在放学后的校园。林嘉鹿那天着急写卷子,没有回家吃晚饭,去小卖部买了个面包随便对付两口,在回教室的路上遇见了高渐书。
黄昏的校园有种逢魔时刻的寂静,更别提大部分学生都已经回家吃饭。从小卖部回高二教室,有一条少有人知道的捷径,路上要穿过一片梧桐连廊,深秋的梧桐叶飘零,洒落一地金黄,铺满石板小径。
林嘉鹿口袋里塞着个肉松包,脚步匆匆,无意间往右边一瞥,竟发现其中一棵高大的梧桐古树下站着一个学生。
那个学生正抬头望着树,校服外套都掩不住挺拔的身型,听到林嘉鹿停顿的脚步声,轻飘飘回头一眼——这就是他们伟大友谊的开端——林嘉鹿如是道。
当然,崇拜归崇拜,一起喝酒的时候是绝对不能跟高渐书对上眼的。
大学他们聚会的时候,高渐书曾创下一人喝倒五人的战绩,唯一幸存的束星洲还是因为感冒吃了头孢才逃过一劫。如今这么多年过去,高渐书都能拿白酒当下午茶了,可见酒量增长得多离谱。
林嘉鹿注意到到斜对面的高渐书上楼前还特意去老板的酒柜里挑了酒,深感今晚他们七个怕不是一个都无法直着走出去了。
坐在林嘉鹿两边的分别是束星洲和靳元淙,他高一、高二的两位同桌。束星洲高二转去国外后,靳元淙就成了下一任,直到高三全部拆成单人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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