命犯桃花第四章偶然必然(上)(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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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几天,如花突然将她的大辫子剪了,郑重其事地挂在我的床头,说是我们爱情的见证。这又是汤庄的旧俗,已婚妇女多留齐耳短发,称之为“二刀毛子”。

本来一切都在如期进行,可桃花突然宣布,她也爱上我了。桃花藏不住话,她和如花这样说的,也和我交割清楚了。桃花这样胡闹,我不但没有生气,反而有点沾沾自喜。

这回如花没有退让,她郑重警告道:“二妹,我什么都能让着你,这件事你想都别想!你给我记住了,慕尧是你的姐夫。要是你胆敢乱来,只能是自讨苦吃。”

汤婶更是气急败坏地骂道:“我的小亡人啊!你还要不要脸?这事要是传了出去,你让我这张脸往哪儿放啊!你快点告诉我,你跟慕尧是不是有什么了?”

汤婶的意思是如果桃花失身了,那我就只能娶桃花了。如花立即为我辩护:“不会的,慕尧不是那种人!”如花相信我不会脚踩两只船,可汤婶理解成我没有搞鬼了。

汤婶不禁长出一口气:“我估计也是!慕尧是个正派孩子,不会吃着碗里看着锅里的。”桃花不屑地瞅了瞅,头一掉钻进了房里。也正是从那天起,她终于下定了决心。

因为父亲忙着置办家具,采药的事便交给了我。也许这就是所谓的宿命吧,还是我与桃花该有一段孽缘?如果那天我没有遇到桃花,是不是就能相安无事了?

汤庄离圣山有八九里路,骑摩托车要十几分钟。当时有摩托车的极少,我大概算是第一个吧。那时骑摩托很风光的,回头率绝对是百分之百,很多女孩会追着看。

而桃花之所以不惜代价,主要是我家突然迸发的实力。父亲把准备工作做得很隆重,一套组合家具也是当时最时髦的。为了让电视能用起来,还买了个大电瓶。

这样我家又成电影院了,每天进进出出一屋子人。关键是买了这么多还有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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