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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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些年林元庆为了拉高自己的排面,的确也装模作样地买过几款能叫得上名字的手表,不是金就是钻,看上去贼拉土,我不喜欢,觉得一点也不潮。

林元庆当时摆手说我不懂,告诉我潮的东西最不值钱,且手表本身并不重要,它背后所代表的其主人的财力,才是真正能拿得上台面的好东西。

自那之后,我就以为镶了钻或者金闪闪的首饰才是最好,为彰显自己的社会地位,带个显眼的标便再好不过。

至于手表本身的款式嘛,林元庆曾表示,像我这种小屁孩喜欢的,一般都是那种过段时间就贬值的杂牌。

那时的我很不能理解,毕竟买来的东西,既然为它付了钱便意味着下定决心去拥有,至于它的价值——我不能理解,既然一开始就想着要卖掉,那么最初为什么又要得到它呢?

我不在乎东西是否能换钱,就譬如此刻,望着钟郁霖寄过来的这块手表,我第一次产生了“爱不释手”的感受,不光是因为它的形状呈特殊的方形,还因为它上面既没有钻也不是金,因而显得格外低调,其配色更是我所喜爱的明亮活泼,总而言之,我觉得比我爸收藏的那几块手表要好看多了。

因此我判断这块手表应该并不算贵,猜想大概是郁霖打听的我这个年纪的小孩子会喜欢的款式,只不过可惜,尺寸买大了,得等到我成年佩戴才恰好适合。

我期待着自己成年的那一天、亦期待着自己长大后戴上手表潮潮帅帅的样子,到时候会有很多女生喜欢我吗?我会变成一个很好的大人吗?

怀着这样的情感,我小心翼翼的将手表放进了我衣柜深处最不起眼的抽屉里,并用钥匙将它锁住。

这段时间,林元庆一直搜刮着家里值钱的、可以拿到二级市场换取流动资金的一切——妈妈的首饰已被变卖,姐姐的房子也差点被抵押,而我……身为一个没什么“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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