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4章(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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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高速路建成以后,并不是说立马就‘归还’给国家,投资方他出了钱,那么自然要收取一定的回报,而回报就是投资方他可以获得国家允许的二十到二十五年的高速路收费权,但具体多少年也不固定,一般都是收回成本后,就交回给国家。

总的来说就是,这高速路投资方建成了,那么在一段时间内,这高速路是属于投资方本人的。

ppp政策刚推行那一年,正巧政府想在f市搞一段高速公路,f市那会儿是穷山恶水,海拔又高,地无三里平,天无三日晴,百姓兜里还没三分银,又穷又破的一个地方,想在这么一个地方修筑公路和高速,简直是天方夜谭。

——因为需要做太多处桥梁了,还需打通多处山脉做很多处隧道,这些都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这也就意味着需要大资本大投资,而且投资商都知道,在这种地方弄了高速,一定是亏本的,五六十年可能都收不回本。

为什么?

投资方建设起高速路,他们收回成本的首要途径就是收取高速费。

f市穷,能买的起车的少,而且又不是什么旅游之地,这就意味着前往f市和从f市出来的车辆少,车少那么高速费收取的就少,很难回本,再加上这项目需要投入的资金太多,甚至还需要一点硬技术——公司里没有高端的施工建设和设计人才,隧道怎么搞啊!桥梁怎么弄啊!

那时候很多企业都没有那么多的资金来保障能修好这段高速和公路,也没有那么多的技术人才,高端的技术人才大部分出自高校,而这些高材生大部分都会进入大公司,领取高薪,小公司根本雇不起他们,只要大公司才能大批招收这种技术人才。

但在那个年代,这种大公司堪称凤毛麟角。

因此那会儿没有企业敢接手,敢溶资,但国家为了自己的人民能富裕起来,宁愿亏本也要做,因为路通财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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