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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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枭很喜欢他的狗。

——这是当然的,那可是他花了那么多功夫才弄到手的。

那还是全世界最漂亮、强大、虚张声势的笨狗。

只有这样的宠物才配得上一个韦恩。

夜枭最开始以为他是这样想的。

所以作为奖励,当终极人提出要和他上床……好吧,是直接闯到他卧室床上时,夜枭没有拒绝。

他只是用了些手段让他的宠物学会了一些规矩,比如不能乱闯他的房间。

而虽然终极人很笨,他总是选择性的忘记夜枭的规矩,然后被夜枭报复。

但,他们确实是厮混在了一起。

不需要道德、不需要名分,有兴趣的就做,没兴趣就让终极人滚。

韦恩庄园还有犯罪辛迪加的每一个角落,终极人和夜枭都亲身丈量过。

那时,夜枭有时会和阿福或者理查德抱怨终极人太粘人了——

局外人会说他不想了解这些东西,局外人会让夜枭放过他一个老年人的耳朵。

而利爪则会奇奇怪怪的笑着,然后说狗就是这样的。

“是你自己要养狗的诶,哥,养狗就是这样。”

夜枭的助手利爪理查德·格雷森,他那时尚未死去。

他坐着栏杆上晃荡着双腿,咯咯笑着的同时说着些意味深长的话:

“弃犬会发生很可怕的事情哦,即使我很讨厌终极人,但终极人不好对付这件事不用我和你重复吧,夜枭。”

“对啦,夜枭,我有件事……”

夜枭,猫头鹰。

如果作为利爪的理查德·格雷森是金色的球形猫头鹰,那夜枭一定是黑夜蹲在枯木树梢的雕鸮。

雕鸮是世界上最大的猫头鹰,即使是苍鹰都会成为雕鸮的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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