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1 / 2)
乐乐反手就是一记外摆拳,条件反射外加肌肉记忆,直接打得对方鼻血狂喷。他的兄弟们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在远处目瞪口呆地看热闹。乐乐看了看胳膊,倒是没戏剧性地留下肮脏指印之类的,她哼了一声,对捂着鼻子的流氓恶狠狠说道:敢找我麻烦,我警察局的男朋友就把你扔进阿克雷山的疯人院。
男朋友当然是虚构的,乐乐不觉得她姐姐的前男友会乐意在这种事情上帮忙。不过小流氓不知道,因此掂量了片刻之后,这家伙非常识相地带上小弟灰溜溜撤了。
乐乐掏出手帕擦了擦胳膊,转身准备去骑车看帅哥的兴致差不多算是完了结果就和不知啥时候从枪店出来的金发帅哥来了个面面相觑。
嗨?乐乐觉得对方这样铁定是看见自己刚才暴力殴打小混混了,她在心里哀叹了一声,但至少维持了表面的镇定,我不是毒虫,就这么一说。
我你肯尼迪家的小子结结巴巴的,看着不太聪明的样子。
乐乐耸了耸肩,挽救了一句:他先动手的。但她觉着这话可能没什么帮助。就像她姐姐说的,自从她选择三天两头去健身房打沙袋开始,乐乐就没救了。
显而易见,男人不喜欢会抡拳头的女孩儿。
拜?乐乐又努力了一次,希望肯尼迪家的这位年轻人不要误以为自己是霸王龙之类的。
呃,对方终于回过神了,你没受伤吧?
是我打的他。乐乐干巴巴地说,然后她决定夺回话题的主动权,如果她都当着帅哥的面揍人了,至少她要多和帅哥相处一会儿,你叫里昂,我没记错吧?肯尼迪先生的孙子。
里昂点了点头。
我叫乐乐,记得我吧?她朝里昂伸出手,对方赏脸地握了握,想喝一杯吗?附近有家不错的冷饮店。
好啊。里昂以一种让乐乐觉得他其实心不甘情不愿的语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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