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章(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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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孩子有点可怜,但杨金穗也不想站在道德制高点上指责什么,有什么可指责的呢,生存资源就这么多, 堂姐家里想活着,堂哥家里也想活着。

叔父心疼女儿, 但还指望儿子养老, 又有传统观念, 能做到这一步已经是不知道挣扎多久才做下的决定了——

只看如今城市里那些过得不错的人家,又有几个会把在婆家过得不幸福的女儿和外孙接回家呢。

“小姨”,一只手碰了碰杨金穗的胳膊,她转过头看,唔,这是大堂姐家的闺女, 好像是叫“春柳”?还是“春桃”?

回老家的路上,杨金穗被李大花紧急补课,知道大堂姐家两个闺女, 一个叫春柳, 一个叫春桃,但忘记哪个是哪个了。

之所以知道这是大堂姐家的孩子,还是因为对方叫自己小姨,且二堂姐家没女孩……

“怎么啦?”

“我娘说, 你会写东西,所以天天都能吃到肉,我哥说他以后也要写东西,买肉吃。小姨,写多少才能买到肉啊?”

嗯……倒也没有天天能吃到肉的程度吧,而且也不是写了字就能挣到钱,挣了钱就能买到肉,说不定挣的钱得先用来买粮食呢。

但小孩子的梦想还是值得呵护的,尤其是上进的梦想。

“写字挣到钱,的确可以买肉吃呀,像小姑我,现在写一千字,能买十五斤猪肉。最开始挣得少一点,大概……一千字能买七八斤肉吧。”

这说的是在《京报》连载小说的稿费。

其实像杨金穗一开始在报纸上写的短文,稿费是要比《楚惊鸿探幽录》的初始稿费要高的。

但是,长篇小说上稿稳定,有长期收入和后续的出版收入,等杨金穗上手之后,基本上就只写长篇了。

此时对小外甥女说的,也只是长篇的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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