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章(1 / 2)
你我同姓,又有这般情谊。不是姐妹是什么?林少宫主理直气壮。 你可是我林府上的大小姐,唯二的主人家!
嘴上虽是这么说着,但小心眼的林少宫主已暗中记下了施家。
那施家小姐她娘叫什么?她冷不丁问。
花金弓。
花金弓林素心底默念了一声,朝小系统道: 萌萌,副本里有施家或是这个人的名字吗?
【没有哦。】
【宿主,你问这个干嘛呀?】
阿素,你问这个做什么?
啧,可惜了。
林少宫主暗中咋舌。这种封建大家长又是蛮不讲理的,还跟楚留香的好友左轻侯是对头,横竖看都像是个小boss呢。
但她面上不显,无辜道:没什么,你接着说。
接下来的故事线已经明了了。
两家小姐都用林诗音铺子的胭脂,施家的那个却对桃花过敏。可是那借尸还魂后的施小姐在上妆时却丝毫迟疑都无。林诗音自然是诧异的。
就算如今施家姑娘用得是左小姐的壳子,那也应该下意识地避免才对。或许是消息不通,甚至是左小姐也不知道自己桃花敷面会起红疹。毕竟,那事出的时候,左家小姐已经在施家姑娘身上复活了。至于花金弓还有闲心去铺子里闹,少说没有撒气的意味在其中。
最后,两位小姐恢复身份。金花弓拗不过女儿,施家薛家联姻作罢。却道花旦叶盛兰若想娶施茵小姐,除去要取得最低举人功名外,还要万两黄金做礼,十里红妆迎娶才许。若不能,便是叶盛兰入赘施家。
林素再度凝起眉心:要一个花旦考取功名?
虽说如今的大庆没有贱籍不可科考的律法,但这也是潜规则了。除非这叶盛兰才华横溢,一篇文章惊艳一众考官,瑕疵难掩文采。否则,这辈子他都只能是个
Loading...
内容未加载完成,请尝试【刷新网页】or【设置-关闭小说模式】or【设置-关闭广告屏蔽】~
推荐使用【UC浏览器】or【火狐浏览器】or【百度极速版】打开并收藏网址!
↑返回顶部↑ 章节报错(免登录)